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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生态环境,守住质量底线
日期:2022-09-15  字号:[ ]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发现仍有一些企业存在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扩大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震慑效应,省生态环境厅汇总近期发现的在线监控弄虚作假十大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在线监控弄虚作假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镇江市镇江新区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9月3日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车间排口总铬、总镍在线监控设施,总排口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控设施采样管被人为切断,无法正常取样。调取监控发现,该单位长期将在线监控设施采样管插入自来水样内,使用自来水样替代实际水样。目前,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案例二:扬州市江都区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8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甲烷总烃在线监控设施显示数值为6.81mg/㎥,打开在线监测仪后备箱门看到,分析仪与加热箱之间的分析仪采样管未连接,现场是用夹子人为夹在一起。执法人员将采样管插入分析仪后,数采仪数值上升为247.23mg/㎥,在线监控弄虚作假。目前,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泰州市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8月24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在线监控设备运维人员擅自将氨氮在线监控设备“修正值*”更改为10,“修正值+”更改为0.32,导致浓度显示为恒值0.32mg/L。经调查,该单位运维人员自去年11月起,先后20余次对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参数进行更改,伪造数据并上传。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无锡江阴市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8月23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污水处理站出水在线设备采样管在螺纹接口处断开,采样管悬空未插入水体内,下半截采样管被放置在排放口旁的墙边,检查COD及氨氮在线设备发现COD设备正在做样,所抽取水样为管道内积水。该单位人员称,当日上午9点左右发现管道脱落,后将脱落的管道捞起放在排放池旁。查阅数采仪流量记录显示,该单位在8点后总计排放废水362.944㎥。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常州市高新区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9月11日检查时,该单位危废焚烧炉正在运行,配套建设一套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经查,该单位运维人员将工况机中颗粒物浓度修正参数下限和上限进行修改,现场恢复规定数值后,浓度瞬间高达120.83mg/㎥。因采样管路漏气严重,分析仪无法正常采样,且流速仪损坏,运维人员遂将流速范围设定为5.2—9㎥/s,又将模拟含氧量维持在正常生产时的11%以下,该单位篡改、伪造在线监控数据的行为导致上传数据严重失真。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南通如皋市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9月11日检查发现,固废焚烧炉CEMS氧含量实测值为13.7%,流速为10.9m/s,二氧化硫、HCl等污染物因子数据均为0。经查,该单位HCl分析仪采样伴热管线与采样探头未连接,导致HCl分析仪采样时一直抽取空气,烟尘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运维单位已于2021年11月将烟尘仪腐蚀损坏情况告知企业,但一直未更换,在这期间该单位也未进行手工监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七:盐城市大丰区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9月6日检查发现,该单位2号炉CEMS内部采样管路人为加装3根过滤装置,人为降低CEMS监测的污染物浓度。盐城环境监测中心对该设备开展全流程标定,二氧化硫标定响应时间过长。同时,执法人员检查发现2号CEMS运维台账显示2022年该单位开展过3次标定,但在历史数据中未查询到相关数据。上述行为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该案件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案例八:扬州仪征市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8月20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燃煤锅炉CEMS在线监控二氧化硫数据异常。该单位在线探头下侧有约1.5米伴热管损坏处于未加热状态,并呈U形弯曲。检查还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控采样口全系统校准接口空置,长时间未能够进行校准;对该企业氧含量进行标定,该单位标样浓度26.48mg/㎥,实际检出数值为30.2mg/㎥,误差超过规定范围。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九:镇江丹阳市某污水处理厂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9月11日检查发现,该单位COD和氨氮在线设备连接采样探头端的采样管线均被人为断开,并用书签夹夹住;进分析仪端的采样管分别插入2个矿泉水瓶中。经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单位长期以矿泉水瓶内水样代替实际水样分析上传监测数据。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十:宿迁市泗阳县某公司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案

9月8日检查时,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并排水。该单位压滤机已损坏漏水,无法正常使用,三段气浮池仅第一段能正常运行。该单位污水处理效率超过95%,且在清水池发现有自来水排入。企业负责人称,其长期通过2根自来水管以2∶1的比例将自来水掺入清水待排池,干扰在线监测数据。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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