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环境保护产业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关于推进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的规定,为更好地促进会员企业发展、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倡导诚信经营的良好风气,报请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我会和具有资质并专业备案的信用评价机构合作,依照《南京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规行约,在协会会员企业中开展环保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企业单位会员;
(二)依法登记注册;
(三) 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二、评价内容及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从企业整体水平、财务状况、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信用情况等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
三、评价程序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由企业自愿申报,按照“申报-审核-初评-公示-公布评价结果-授牌-复审”的程序进行,并在南京环保产业协会网(www.njhb.com.cn/)上公示及公布评价结果。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有效期为一年,以后协会对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评,复评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自愿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会员企业请填写《南京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附件2),报送南京环保产业协会,协会收到申请确认后将安排具体人员对接开展下步评审程序。
协会从 2017年12月27日起开始受理第一批申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单位的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宁
电话:025-83197665 13390912688
电子邮箱:njhbxh@163.com
附件:1、南京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南京环境保护产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2月27日
抄送:南京市环保局、南京市发改委
南京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2月27日印发